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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开通异地双通道结算 投诉单号 3024082216030401701
类型 建议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8-22 16:03:05.0 答复时间 2024-08-31 09:49:4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医保局 诉求类型:建议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开通异地双通道结算 诉求内容:家人患有急性白血病,在惠州市参保,目前在广州接受骨髓移植,医院所开药品价格昂贵,但该药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范围。因惠州市目前不支持市外双通道购药,无法低价购买10000一盒的来特莫韦片,家人需长期购买该药维持生命,家庭经济已十分困难,希望市医保局尽快落实异地双通道购药政策,切实保障参保患者利益。盼复!
2024-08-22 16:03:05.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关于您【建议开通异地双通道结算】的事项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惠州市医疗保障局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机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惠医保发〔2021〕105号)第七条规定: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治疗时,因医疗机构药品短缺,无法提供患者所需省医保行政部门制定的“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的药品时,可依据定点医疗机构指定医师开具的外配处方在处方有效期内选择在“双通道”药店购买。 目前,办理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在就医地“双通道”药店购药无法联网结算,符合规定的可按政策办理零星报销享受相关待遇,具体请向参保县(区)经办机构咨询。 感谢您对惠州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08-31 09:49:4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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