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删除收藏
标题 关于法律工作者来惠的人才补贴问题 投诉单号 3024083010364341701
类型 咨询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8-30 10:36:44.0 答复时间 2024-09-04 14:54:5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委办公室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法律工作者来惠的人才补贴问题 诉求内容:您好!我是2023届工科硕士毕业生,毕业于上海xx大学,是惠州本地户口,毕业后回到家乡建设,因职业规划选择从事律师行业。经调查,律师事务所发展较好的一般是在惠城区、江北地带更多,但因只有仲恺高新区才有人才补贴政策,因此我最终选择了仲恺区的律师事务所。2024年8月30日,我现场咨询工作人员,被告知律所事务所不属于企业性质,因此不能申领该补贴。 然而仲恺高新区发布的人才补贴通知显示的是:所指仲恺区注册成立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社会团体、学校等。 现想问,律师事务所属于经济营利性组织,仲恺高新区的人才补贴是否能够将律师事务所列为仲恺高新区人才补贴的企业范围? 希望有关部门可以考虑将律师事务所包含在内,申请理由如下: 1.随着仲恺高新区的高速发展,企业、工厂等越来越多,经济产值有望成为惠州市第一,则能够吸引更多的知名律所在仲恺区建立分所,满足企业法律需求,完善仲恺高新区的法律建设,更好的服务仲恺高新区的劳动者,若仲恺高新区能够将律所归纳为人才补贴的范围内,也将带动更多高级人才回乡建设; 2.众所周知,应届毕业生(含毕业内两年内)入职律师事务所后,因行业制度,月薪均在3000元以下,甚至无工资收入来源,难以支撑平日开销,仅有本地户口人才能够勉强生活,若是外地户口的法律人才更难以生活。若仲恺高新区能够将律所归纳为人才补贴的范围内,则将吸引更多本地户口以及外地户口的法律行业高级人才; 3.律师事务所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国企、事业单位等性质,属于经济性营利组织,同样能为仲恺高新区的经济建设作出贡献,同时也为仲恺高新区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服务。 以上是我的诉求,希望相关部门可以考虑我的诉求,谢谢!(即使这一届我没法享受到人才补贴政策,希望以后的法律高级人才可以享受到相关补贴)
2024-08-30 10:36:44.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感谢您对仲恺高新区人才津补贴问题进行咨询,现回复如下。 1.人才政策通常是基于特定时期城市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制定,不同政策面向的特定群体有所不同。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规定,仲恺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办按照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了《仲恺高新区人才津补贴申领办法(试行)》(惠仲党群通〔2021〕46号)。该《办法》作为我区面向企业人才的一项特殊优惠政策,是在广泛征求企业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反馈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需求和我区实际而制定。 2.目前《仲恺高新区人才津补贴申领办法(试行)》(惠仲党群通〔2021〕46号)已到期。对于您反馈的“将律所归为人才补贴范围内”的建议,我们将充分吸收,结合我区实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判。 如您还有其它疑问,可致电仲恺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中心(电话:0752-3278268)。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4-09-04 14:54:56.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