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 投诉单号 | 3024090616452034301 |
| 类型 | 咨询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9-06 16:45:20.0 | 答复时间 | 2024-09-10 16:39:0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商务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诉求内容:你好,我想咨询这个汽车以旧换新补个方案目前适不适用于惠州市?最好补贴15000这个政策。惠州没有公布,可否给一个回复?因为给2224184于9.6日下午打电话一直没人接电话。无法咨询。希望能给我个回复,谢谢。
2024-09-06 16: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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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我市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相关政策和标准。您咨询的个人消费者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的有效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凡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国境内进行旧车所有权转移,并于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惠州购买新车并登记注册的,在2025年1月10前均可申报该项补贴。目前我市正在开展活动正式启动的前期筹备工作,相关具体操作指引近期将在惠州市商务局官网和惠州商务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敬请留意。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惠州市商务局(电话:0752-2224184),谢谢!
承办单位:惠州市商务局
2024-09-10 16:39: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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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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