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研究生职称认定 | 投诉单号 | 3025010613160747501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投诉时间 | 2025-01-06 13:16:08.0 | 答复时间 | 2025-01-08 14:56:46.0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研究生职称认定
诉求内容:广东省文件《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粤人社规〔2020〕33 号》和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已经明确提出,研究生在所在岗位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可认定中学一级教师,且认定每个人仅有一次机会。
但惠城区很多中学不给研究生认定一级的名额,只能与已经认定二级的老师一起参与竞聘,本来认定与评定是两条通道,应该有分别对应的名额才是,但现在的情况导致众多的研究生教师不想浪费认定一级的名额去勉强认定二级,只能等待政策的落实,结果到现在执教多年仍没有职称,更没有资格继续竞聘。
省文件办法本是为简化手续、留住有教育热心和情怀的有志之士,为各地招揽人才设定的举措。同时惠州市近年来也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但现在很多研究生毕业投身于教育行业并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政策倾向,感到十分失望。教育局可否专门给各个学校一定的一级认定名额,学校内部可以每年择优认定,这样才有更多高学历的优秀教师愿意加入惠州,为我们的教育事业做贡献。
2025-01-06 13:1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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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附件 | 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 粤人社规〔2020〕33 号.pdf 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研究生职称认定】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第二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是指由用人单位和职称评审委员会分别对考核认定对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品德、业绩、能力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后认定相应职称的一种评审方式,是对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相应职称的简化评审”的有关规定,职称考核认定也是职称的一种评审方式。
另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第三条“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下同)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评审。评审结果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及第十三条“学校(单位)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组织竞争推荐”等有关规定,职称评审,申报单位必须要根据岗位空缺数组织竞争推荐,不能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评审,考核认定也是职称的一种评审方式,因此申报人也要参与岗位竞争推荐。
我们将对您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不断完善我区的职称评审工作!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
2025-01-08 14:56: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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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附件 | 无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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