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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东县安墩镇政府镇长刘雅苑选择性执法、不公平对待农民百姓,乱作为问题 投诉单号 31230617005001938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6-17 00:50:01.0 答复时间 2023-07-10 11:24:5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东县安墩镇政府镇长刘雅苑选择性执法、不公平对待农民百姓,乱作为问题 诉求内容: 本人系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安墩镇洋潭村委其岭村村民张海滔,男,40岁,联系电话134****0489。身份证号码4413**********6335一家七口人!希望国家信访局领导全面分析农民的诉求! 第一,我已到过县、市、省信访局,2023年4月24日到省信访局走访转送至安墩镇政府没有书面告知我直接显示已办结。这是违反国家规定的信访条例。建房前我已报备镇政府、村委会口头答应且经过村小组会议签名按手印通过,动工后你们村委和安墩镇府没有告知我在此地块建房违法,也没有相关部门的人员来阻止,而房屋建成近一年后才来告知我违建是何道理?这不是你们安墩镇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坑害我们这些农民百姓吗?2022年7月9日安墩镇政府工作人员突然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之后没有任何书面催告、也没有提示我行政复议,直至11月2日没有告知我,趁我全家外出没人在家就组织不法分子强拆我房,天理何在?房子里有家具全部都被埋了,天理何在?当时我建房已报备镇政府、村委会。镇政府和村委会的人口头答应我才建的,村委会的人说只要村小组里没争议就可以建了,最好是(两三个月)越快建成越好!我是小学文化完成没有理解事情能力,当时也看到了同村村民(张建强)在同地类上正在建房,所以听到这话我也就动工了!2020年6月份之前本村农民承包土地确权,当时我和来村委会确权土地的工作人员也说过我的是自留地要建房使用的!所以在土地确权证上是没有我建房这块自留地的,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和我本村集体村民都在场也是知道的!虽然我的被强拆房子是2021年2月动工兴建至2021年9月份建设完工,可在建期间村委会的工作人员是知道的,但没有任何部门和单位人员阻止我别建,村委会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2020年6月份之前可以给我申请农村一户一宅的宅基地!2022年7月当时政府说卫片拍到我房违建要拆除,我一直以为有哪些地方出问题了,说我占用农用地建房!原来是安墩镇政府镇长刘雅苑选择性针对我强拆我唯一住房,现已把我房强拆成一片废土。同村村民同地类比我差不多同时建的有三户人(张玉本、冯锦标、张建强)可建,情况与我相同。镇长刘雅苑选择性执法对待农民不公平公正! 致
2023-06-17 00:50:0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您好!关于您反映[惠东县安墩镇政府镇长刘雅苑选择性执法、不公平对待农民百姓,乱作为问题]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自然资源部门核实,你建房地块位于我镇洋潭村委其岭村小组地段,所建房屋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且建房前未经依法批准,未取得《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占用基本农田建设住宅,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5条的规定,属非法占用耕地建住宅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5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权的公告》(粤府函〔2020〕84号),我镇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2023年7月10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市民调处结果。承办单位: 惠州市惠东县安墩镇人民政府
2023-07-10 11:24:57.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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