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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惠城区富盈公馆乱收费问题 投诉单号 31230622103624269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6-22 10:36:24.0 答复时间 2023-07-10 11:29:43.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惠城区富盈公馆乱收费问题 诉求内容:我是惠州富盈公馆小区业主,房子是2021年春交的房,因人在外地,一直没有装修,房子处于空置状态,但还是陆续交了部分物业费,昨天接到物业发来的短信,提醒我缴物业费2000多元(其中管理费违约金279元)。说每月物业管理费最晚在次月十号前缴纳,否则,按合同约定产生违约金。合同我不太清楚,不知道是不是写进几十页的购房合同里的,若是,开发商亦存在欺诈隐瞒行为。跟我有同样遭遇的业主有很多,因为富盈公馆小区硬件设施、绿化等存在诸多问题,楼盘或物业不积极解决问题,导致业主们怨声载道,物业费倒是收的勤快,而且一旦没交还有违约金,我感觉这不是物业而是高利贷。请政府帮忙核实处理,还广大业主一个公道。
2023-06-22 10:36:24.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关于惠城区富盈公馆乱收费问题】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和第九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富盈公馆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约定了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如业主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时交纳相关物业服务费用,将会产生违约金,该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和《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建议市民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处理违约金问题。市民反映的小区硬件设施、绿化等问题,已及时反馈物业服务企业,并要求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小区硬件设施、绿化管理,加强同相关业主的沟通交流,妥善处理服务中的矛盾纠纷,积极做好相关物业服务。 调处结果已通过电话告知市民。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7-10 11:29:43.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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