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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开发商整改恶劣造假行为不追究一笔带过 投诉单号 31230625000300102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6-25 00:03:00.0 答复时间 2023-07-14 17:56:1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温金荣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对开发商整改恶劣造假行为不追究一笔带过 诉求内容:本人对质量检测站在我房屋质量问题整改过程中积极协调表示感谢。但事情一码归一码,本述求基于12345述求编号0323052923454571901及032306132****875601,0323052923454571901编号问题惠城区质量检测站答非所问,本人也咨询过质量检测站,如何处理开发商整改过程出现造假行为,得知未有处罚计划也未有上级行政机关进行处罚计划。开发商是按照原设计单位的整改方案整改了,但天花板底板的一百多处质量问题裂缝整改经过两轮,第一次开发商未修复楼板开裂就出了整改方案交给住建局交差备案,后被业主发现开裂未修复,才按照整改方案把原本该修复的问题修复了。开发商的行为真是可恶至极,做工程如儿戏,害得业主因为整改问题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及经济成本,也留下了安全隐患。本月为国家安全生产月,不应该放任此类事件,请上级部门研究针对开发商恶劣过错行为给予处罚、教育并公示,以便广大工程责任单位引以为戒。请上级领导督促相关部门针对0323052923454571901述求进行针对性答复,而不是答非所问,一笔带过,该述求与后面开发商是否重新按照要求整改及业主是否收房没有关系。
2023-06-25 00:03:00.0
诉求附件 0323061323513875601.pn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对开发商整改恶劣造假行为不追究一笔带过】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对于业主所反映的“造假问题”,是由于初次整改时,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沟通问题造成业主误会,我局工作人员已多次联合开发商对业主作出解释。 2023年5月11日、18日,我局两次召集开发商、总包单位和业主召开协调会,开发商对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于6月22日整改完毕,6月23日业主已接受对质量问题的整改且收房,会议纪要、现场维修情况及签收表见附图。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7-14 17:56:18.0
答复附件 2023.5.11关于12#2404户质量整改会议纪要.pdf 2023.5.18关于12#2404户质量整改会议纪要1.pdf 微信图片_2023071316093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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