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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事效率缓慢,表面文章做足 投诉单号 31230723110712829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7-23 11:07:12.0 答复时间 2023-08-08 14:56:24.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李俊玲(女)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事效率缓慢,表面文章做足 诉求内容:李市长,您好,惠州市城管局办事效率缓慢,忽悠老百姓,2023年4月29日,本人通过惠州名义直通车向其举报惠州市惠城区中信水岸城4期玫瑰湾59栋顶楼加盖违章问题,其5月23日,回复“现场调查情况,现场当事人未在家中,我队执法人员责令物业转告当事人要求其自行拆除违法搭建。下来我队将继续跟进处理”,现在已过期2个月,未见违建有任何变化。现请求其提供跟进情况记录并及时处理该违建,不要以为回复我们一个跟进处理就可以结束了。
2023-07-23 11:07:12.0
诉求附件 无标题.png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在民意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反映惠城区中信水岸城4期玫瑰湾59栋顶楼违建未处置的问题已收悉。经核实,您曾于2023年4月29日在民意直通车反映该问题,该件由桥东街道办事处办理,此前我局未收到相关投诉信息。7月24日收到该诉求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转派惠城区城管执法局调处,并安排相关业务科室跟踪督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惠城区城管执法局调查反馈,现场位于中海水岸城玫瑰湾59栋1单元3104房,该房为顶楼复式结构,经现场查看该设计结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厨房天面上空位置易从天台发生坠落事故,且该位置长期积存污水、垃圾易造成房屋损坏,该房业主为解决相关问题,将开发商赠送的部分即厨房天面加顶,整体层高约5.5米,同时在内部搭建楼板,将5.5米层高部分分成2层,一层约9平米,于2022年上半年完工。该业主行为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定。由于业主不在现场,现场执法人员与业主电话进行沟通,向其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指出其加改建行为的违法性,要求其自行拆除,恢复原状。现场执法人员开具了《整改通知书》,由同行物业转交当事业主。 下来,我局将会同惠城区城管执法局督促桥东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做好该处违法搭建的查处工作,若当事业主拒不整改,桥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会依法依规进行立案处罚。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单位: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08-08 14:56:24.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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