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投诉 惠东县白花镇人民政府虚假回复 | 投诉单号 | 31230803125854534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8-03 12:58:55.0 | 答复时间 | 2023-08-22 17:33:12.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投诉 惠东县白花镇人民政府虚假回复
诉求内容:此前多封留言 12345 信访部门 依法为我爷爷寻回公道
办理结果均回复 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市民调处结果
但我从未有收到任何承办人员联系过我
为何白花人民政府 虚假回复?为何不负责任?何曾联系过?
我家人签订息诉罢访 与我投诉事项有何关系?
我依法投诉的是为何杀人犯十年来没有刑事责任 仍然在该单位正常出勤?
这与息诉罢访有何关系?并且本人我从未签订任何协议!
我依法单纯为我爷爷寻求公道 为何跟 "息诉罢访"& “谅解书” 牵上关系?
我依法为我爷爷被害人追究应有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可以适当减轻处罚。
2023-08-03 12:5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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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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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投诉惠东县白花镇人民政府虚假回复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你反映的事项与事实不符,事发于2012年,该案件已经由双方于白花司法所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并由的当事方做出经济补偿,且由你家人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及在白花派出所签署谅解书,当事人胡玩林亦得到公安部门的处理。如你对该事项不服,可依法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复议或依法向有权处理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月22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市民调处结果,市民表示知悉。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白花镇人民政府
2023-08-22 17:3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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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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