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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水口住宅用地国土证历史遗留问题 投诉单号 31230804105419134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8-04 10:54:20.0 答复时间 2023-08-09 18:10:2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水口住宅用地国土证历史遗留问题 诉求内容:所咨询为历史遗留问题,距今已18年未解决,按现行的行政架构可能是归口到自然资源局处理。 2019年已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咨询过一次(来信编号:Szxx2019**********1587),但答复内容也仅是把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复述了一遍,现在4年过去了,不知事情是否有进展? 详情如下: 2004年4月从“惠州市惠城区水口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处购入土地一块面积为202.50平方米土地,交易地址为水口镇政府,且土地所属公司“惠州市惠城区水口镇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于政府内(查看公示系统为水口政府全资企业)。该公司明确告知这些土地可办理国土证、可建自建房,因有政府公信力背书,我们也就购买了打算用于自建房建设。当时购买的一批人中早期购买的的确正常办理了国土证,但到我们后就因政策原因停办了,被告知需延后办理。 述求如下: 1. 无法办证无法建房问题什么时候可以处理? 2. 早期购买了土地且在没有证件情况下违法建房的人,在2019年5月出台了492号文对于国有土地上建有房屋的情况予以完善相关手续。而相反的,当时遵守流程没违建反而得不到相应合理处理。这部分土地无法建房的话是否有其它处理方式
2023-08-04 10:54:20.0
诉求附件 2019年网络问政记录.pn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水口住宅用地国土证历史遗留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水口住宅用地国土证历史遗留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按现时土地管理政策,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拍挂出让,“地皮单”用地问题在当前的土地政策下暂无法解决。二、经电话沟通了解,来文反映的情况是指已有房产证但无土地权属来源的个人房产完善用地手续的情况,为解决此类问题,2022年我局印发了《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 惠城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 的补充意见》惠城自然资〔2022〕246号,对于已有房产证但无土地权属来源的个人房产,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予以完善用地手续,该政策并不是针对“地皮单”用地。如您仍有疑问,可拨打0752-2117378咨询了解。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08-09 18:10:27.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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