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星火能源有限公司垄断经营 | 投诉单号 | 31230805135617339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8-05 13:56:17.0 | 答复时间 | 2023-08-21 11:28:5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星火能源有限公司垄断经营
诉求内容:星火能源有限公司垄断经营与建设局合伙无理取消我的门市,要求陪偿我的损失
2023-08-05 13:5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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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星火能源有限公司垄断经营的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核实, 该商家有《营业执照》,名称:惠州市惠阳瑞田液化气站有限公司镇隆第二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经营状态:存续。8月16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将核查情况告知您,您表示满意。如有疑问请致电“0752-3955007”咨询。承办单位: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经了解,2022年9月5日,我局收到惠州市惠阳瑞田液化气站有限公司《关于撤销镇隆第二供应站负责人委任并收回燃气经营证照的呈报》,反映该供应站存在超量储存及存放非瑞田气站自有瓶的情况,涉嫌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该供应站负责人无视法规,擅自使用其他公司气瓶从事燃气经营活动,违规违纪行为情节严重,依照《供应站管理指引及违约出发》,决定撤销惠州市惠阳瑞田液化气站有限公司镇隆第二供应站负责人陈汉生,责令供应站停止营业,收回相关燃气经营许可证照。
经我局调查研究,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22年10月10日同意关于撤销惠州市惠阳瑞田液化气站有限公司镇隆第二供应站负责人陈汉生,责令供应站停止营业,收回相关燃气经营许可证照的决定。我局工作人员已于8月11日就该信访事件与市民在局接访室进行约谈,并告知调处结果。
如仍有疑问,请致电区住建设局燃气股电话:0752-3819359。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8-21 11:28: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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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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