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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龙门县公安局信访办工作人员和网警电话威胁恐吓 投诉单号 31230816213321087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8-16 21:33:21.0 答复时间 2023-08-23 14:18:0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龙门县公安局信访办工作人员和网警电话威胁恐吓 诉求内容: 在2022年9月28日10时19分和2023年1月12日15时44分,本人接到来自龙门公安局信访办女性工作人员(0752-7987138)的威胁、恐吓电话。 因龙门县龙华镇沙迳派出所有案不立,违反《公安部受立案制度》,对我的案件(2015年6月25日在横槎村委会二楼被暴力殴打并非法只有价值十几万的私人财产)一直得不到处理。本人多次致电惠州12345举报龙门县龙华镇沙迳派出所。 之后在上述时间接收到来自龙门公安局信访办女性工作人员的威胁恐吓电话。该工作人员说再举报就以浪费公共资源的名义要抓我。 在2023年2月23日17时12分,本人接到龙门县公安局网警(188****7402)威胁、恐吓电话,因本人将惠州12345的举报件反馈发上网络,该网警以不准我再把举报件发上网络,否则要对我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请领导严肃查处执法犯法的相关人员。 此致敬礼
2023-08-16 21:33:2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你反映龙门县公安局信访办工作人员和网警电话威胁恐吓你的事项,我局信访办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查,我局信访办工作人员向您致电是为了解释相关法律知识:公安机关网络巡察工作人员向您致电系了解情况并提醒规范上网,均无恐吓威胁的事实。希望您能根据客观事实反映情况,谢谢!2023年8月23日,我局信访办以短信告知事项的处理情况。承办单位:惠州市龙门县公安局
2023-08-23 14:18:07.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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