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请住建局督促恒大悦龙台项目开发商予以兑现赠送辛崇娟的60个月物业费 | 投诉单号 | 31230820133815426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8-20 13:38:15.0 | 答复时间 | 2023-08-21 10:57:2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请住建局督促恒大悦龙台项目开发商予以兑现赠送辛崇娟的60个月物业费
诉求内容:事发地址:惠州大亚湾西区的恒大悦龙台项目
诉求内容:【主要诉求】
1.8栋2单元404室,至今未交付,故不应该收取物业费。2.请住建局督促恒大悦龙台项目开发商予以兑现赠送辛崇娟的60个月物业费。3.开发商按2.6元/平,对应折算,相应增加赠送辛崇娟的物业费时间。
【事实与理由】
2019年11月9日,辛崇娟认购惠州大亚湾西区的恒大悦龙台项目(项目开发商:惠州市凯联达投资有限公司,备案名:恒大龙郡花园) 8栋2单元404室,截止到2019年12月21日,已累计向开发商支付房屋总房款1663591元(全款支付完毕)。
1.8栋2单元404室,因是样板房,存在质量问题,至今未交付;故不应该收取物业费。
2.请督促恒大悦龙台项目开发商予以兑现赠送我的60个月物业费。在购房过程中,恒大悦龙台项目开发商承诺赠送我60个月物业费(分两次:24个月+36个月),但该款项因恒大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大亚湾分公司提出未收到项目开发商的付款,所以向我索收物业费。
3.当时物业费是3.2元/平基础上赠送的,现在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为2.6元/平,请对应折算,相应增加赠送辛崇娟的物业费时间。
2023-08-20 13:38: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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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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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1 10:5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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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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