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开发商不给办理房产证 | 投诉单号 | 31230822220048274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8-22 22:00:49.0 | 答复时间 | 2023-08-26 09:25:2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温金荣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开发商不给办理房产证
诉求内容:我是辽宁人,2018年11月与广东家路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购买家路壹号1栋1单元601房产,约定2019年2月前缴完房屋全款146万,我已如期缴纳;约定2020年3月交房,后于2020年7月交房;但是至今没有给我办理产权证。多次催促无果。今年6月27日请朋友去开发商处询问,答复说可以办产权证了,告诉我联系物业的人。但是物业说不了解开发商的事情,其他不清楚,问她找谁问,她说不知道。我找售楼的唐小姐,她说已辞职了,原来的购房电话3511111已无法打通,告知的3188822是餐厅电话。几经辗转得到了负责办理产权证的杨小姐的电话158****6521,打通后告知我的房子不能办理产权证,问她原因,她说不知道;问她谁知道,她说不知道谁知道;问她谁安排她负责办理产权证的,她不说。最后挂断我的电话,而且不再接听我的电话。我联系了住建局3819316,告知我的房子合同已备案,下一步找不动产登记中心。连续几天给不动产登记中心3359893打电话,答复就是开发商没提交手续,他们没办法,让我去法院。家路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购房合同是格式化的,设定逾期办理产权证给予房款的0.1%赔偿,就是说146万的房子,无论多少年后办理产权证就给1460元,但是物业费的滞纳金是每日千分之五,都是霸王条款啊!我是辽宁的老年人,我用了一生的积蓄就买了这一套房子,没想到遇到这样的开发商,没有产权证,那就是没有房子啊!国家强调不能成为诉讼大国,那怎么都把我往法院推呢。我是万般无奈、求助无门啊!
2023-08-22 22:00: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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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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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开发商不给办理房产证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草洋地段家路公馆1栋1单元601号房已办理首次登记。该不动产已于2021年7月2日被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不得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在查封、预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等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因此暂不能申办购房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鉴于该房已被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查封的限制,购房人可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处理相关查封事宜。若因开发商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办证义务的,建议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方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您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惠阳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752-3357035。8月24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您。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3-08-26 09: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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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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