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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开学前四天,78名教师被口头解聘,避谈赔偿 投诉单号 31230829090812904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8-29 09:08:13.0 答复时间 2023-09-09 08:18:2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开学前四天,78名教师被口头解聘,避谈赔偿 诉求内容: 1. 2023年8月26日下午,惠阳华附学校临时组织78名全校教师人数523人,占比15%校聘教师如开会议,通知全部校聘教师将被强行辞退,据学校描述是教育局政策。 a: 临近开学不足一周时间,此行为是对学生极不负责,特别是初三高三毕业班,学生对老师的适应惯性将被迫改变; b: 校聘教师,本身背负“临时”的标签,工作时更是极为卖命敬业以免被差评失去工作,现在临近开学时被强行辞退,同行学校早己在暑期备齐教师人力,这78位教师甚至可能是78个家庭该如何应对接下业的一学年呢? 2. 学校和教育局没有任何对78名教师的安置方式和赔偿方案,8月28日上午惠阳区教育局刘某某副局长到校,无视教师所提诉求,非但没有提出78名教师的解决方案,反而怒批教师的合法诉求是不当行径。 3. 7月份工资未按时发放,8月份工资不知是否会发放; 诉求: 1. 请求惠阳教育局撤回“解雇校聘”的决策; 2. 若诉求1无法达成,请依劳动法给予经济方面的违约赔偿,赔偿标准:2*nn=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工作年数; 3. 正常发放7、8月份工欠账以及之前奖金; 4. 社保等“五险一金”由原单位帮缴一年,若中途提前找到工作,可停止。 5. 协助办理失业保险等事务;
2023-08-29 09:08:13.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开学前四天,78名教师被口头解聘,避谈赔偿】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了解,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解聘校聘教师工作,目前正按制定的工作方案,依法依规与教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核算及支付补偿金。 如市民仍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教育局业务股室咨询,联系电话:0752-3826331。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二、关于您反映的问题,请您带上相关材料到我局综合执法股投诉登记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上湖东街2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月7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您调处结果。如有疑问请致电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股电话:0752-3768671。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接到转办,我局工作人员联系了惠阳区淡水街道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和您,经核实,该事项你们双方正在协调解决。2023年9月8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如有其它事项,请致电0752-3823811。承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2023-09-09 08:18:2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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