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请求温市长督查市自然资源局撤销超大型垃圾站建设 | 投诉单号 | 3123083109252947901 |
| 类型 | 建议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8-31 09:25:30.0 | 答复时间 | 2023-09-05 17:30:23.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温金荣
诉求类型:建议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请求温市长督查市自然资源局撤销超大型垃圾站建设
诉求内容:鉴于:
惠州市昭乐房地产有限公司对中交招商金地未来花园三期门口要建超大型垃圾站重大不利因素进行隐瞒和欺骗广大购房者的事实,惠州市相关部门在监管中存在重大失误和错误,以及广大业主义愤填膺组织大规模多渠道维权。
建议:
1、惠州市市委市政府能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批示指示精神,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站在人民这边,与人民一道。督促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撤销超大型垃圾站建设,改到远离密集居民区、幼儿园、学校的地方。
2、对涉事企业和相关人员给予重罚,所罚资金用于调整超大型垃圾站所产生的额外成本。
3、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已做了不少工作,但是未能撤销超大型垃圾站,无法改变广大业主坚定维权的信念,甚至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在问政平台的回复偏向于涉事企业无错误,立场不坚定。请求温市长能亲自过问和处理这一事件,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谢谢!
2023-08-31 09: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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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您提及的垃圾转运站位于2011年市政府批准的《惠州市马安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地块编码为JD32-03,规划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1849平方米。在2016年市政府批准的《惠州市惠城区垃圾转运站布点规划》中,进一步明确了该地块垃圾转运站名称、服务半径、建筑面积及转运量,将其命名为新乐大道垃圾转运站。上述提及的两个《规划》均已按程序在我局官网(http://land.huizhou.gov.cn/)上进行了公告,您可前往查阅。
目前,我局已启动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程序,于2023年8月19日起在《惠州日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和现场公示栏进行公告(公告期三十日),你可关注官方通知和公告,并在公告期间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告网站:http://land.huizhou.gov.cn/hdjlpt/yjzj/answer/30483)。
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顺祝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承办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09-05 17:3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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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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