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惠州曦江润府一期“大流量的高压地下水不间断地浸泡 和流入地下室负一负二层”事故的诉求 | 投诉单号 | 31230919131036372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9-19 13:10:37.0 | 答复时间 | 2023-10-25 08:11:52.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惠州曦江润府一期“大流量的高压地下水不间断地浸泡 和流入地下室负一负二层”事故的诉求
诉求内容:1. 我们需要, 开发商(惠州市润衡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100% 控股开发商的华润
置地控股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和华润(深圳)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立即知晓此事故并
参与:制止开发商和管理处目前所做的治标不治本且浪费资源和时间的临时整改,尽
第 快做下文要求的第 2 和第 3 点,然后和所有业主或所有业主委托的代表们做沟通,调
查和判断,直至当事双方就整改方案达成一致。
2. 彻查和公布漏水问题的真正原因并评估伤害程度。我们要求独立的,业主认可的且有
CMA 资质的(报告上要显示这个标志且官方网站上要能查到)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此
漏水问题进行全面的检测,并评估事故的伤害严重程度(包括但不限于:这样长期渗漏
会对混凝土及钢筋造成什么隐患或后果)。检测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3. 在正式整改之前,整改方案的长期有效性必需得到证实。我们需要可信的且有资质的
独立机构、科研院所或实验室出具可信的且承担法律责任的整改方案,经各方确认后才
能施工。像现在管理处这样的处理我们认为只是临时处理,而不是整改方案。
【例如:在地基基坑的外围建设深至基坑最低水平面之下若干米的隔离渠,让它
将可能永远都会存在的地下暗河的水截留在渠里并利用地势自然将这些水排放到
让这些水不会造成危害甚至可以利用这些水的地方去,让基坑的外立墙不再被水
浸泡,也不再被水泡透的土壤施加巨大的横向破坏压力。】 我们不确定这是否完全
正确,但从基本的物理学常识来讲它肯定比 “ 水玻璃注浆 ” 有效和能提供长期保
障。
4. 这个整改方案的执行过程和进度要全程公开透明地及时被通报给所有业主,如果发现
新问题要及时通报、讨论和解决。整改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5. 我们要求整改工程完工后,必需经过 可信的且有资质的机构出具承担法律责任的验收
合格报告才能通过竣工验收。
6. 这个整改方案的保修期,保修责任人和保修责任约定需要重新订立,不能用现有的保
修约定来简单替代。这个事故是独立发生的匪夷所思的事故,我们需要独立的、更能
给予业主信心的、重新订立的保修约定。我们要求从整改方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由
责任人保修五十年。
7. 我们需要 惠州市政府或更高层级政府的建筑质量主管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整个整改方
案的实施。
8. 我们要求在整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 所有业主暂停缴纳物业管理费。
2023-09-19 13:10: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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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惠州曦江润府一期业主诉求(1)(1).pdf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关于惠州曦江润府一期“大流量的高压地下水不间断地浸泡 和流入地下室负一负二层”事故的诉求】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对于曦江润府地下室外墙渗水事件,项目管理团队已向开发商法人代表及其控股公司汇报具体情况,公司内部对该事件极其重视,过程处理情况亦定期向公司汇报。经核查,曦江润府一期地下室外墙渗水为外墙侧存在空腔,导致空腔积水,原外墙防水施工存在渗漏点,导致外墙出现大面积返潮及渗水的情况,根据项目前期钻探资料及勘察报告结果,场地内未发现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等不利埋藏物。对于此质量问题,区住建局督促开发商召集项目原设计、原施工、原监理及专家到现场查勘,共同制定专项处理方案,并经过专家论证。目前,现场已在组织施工处理中。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处理结果,业主表示知悉。如有疑问,请拨打0752-2670231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0-25 08:1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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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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