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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黑恶保护伞,破坏营商环境 投诉单号 31231031200439352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0-31 20:04:40.0 答复时间 2023-11-14 09:05:3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黑恶保护伞,破坏营商环境 诉求内容:9月12日,9月15日,就镇隆镇高田村镇隆高田村的大进沥青厂和八厂沥青厂的违建问题进行了投诉,相关部门也很快进行了回复,但回复却令我更为疑惑,于是在2023年10月08日针对回复产生的疑问,本人再次去信镇隆执法队,但是回复却让人无语,无可奈何之下,只能求助惠州市领导帮忙解答。 一、根据2023-09-14镇隆执法队的回复 “建议由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协助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变更登记过户手续”。那是不是说,违章建筑在没有整改的情况下也可以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变更登记过户手续。 二、在2023-09-21镇隆执法队的回复明确说:“2856平方米暂未提供报建手续”,那请问,“暂未“到底是“暂”到什么时候,是直到对方办好相关手续吗,根据对方在法院提供的材料,大进沥青厂和八厂沥青厂在2020年1月份已经进行违建行为,为何至今长达3年时间,相关部门仍没有进行整改,是谁在充当保护伞? 三、2023年10月13日的投诉,镇隆执法队的回复更是让人无可奈何:“违法建筑认定是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投诉人法条存疑,建议咨询司法所专职律师,对法条的解读更具权威。”执法队是行政执法的部门,是相关政策法规的具体执行者,既然对于自己行使的发条解释不清楚,既然让群众自己去找律师解读。这样的执法者,值得群众信任吗。 在几次的投诉回复中,全文都是避重就轻,对于违法建筑的处置方法一点都没有回复,都是在推卸责任,在敷衍群众,在掩盖违建的事实,这样的执法队伍能让群众信任,值得投资者信任,能营造好的营商环境?
2023-10-31 20:04:40.0
诉求附件 微信图片_20230912202003.jpg 微信图片_20231017202341.jpg 微信图片_20231008202127.jpg 微信图片_20231008202146.jpg 微信图片_20231008202140.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黑恶保护伞,破坏营商环境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镇执法队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核实大进沥青厂和八厂沥青厂属于同一家。大进沥青厂违建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并传唤大进沥青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来队进行调查询问,大进沥青工程有限公司已委托相关负责人配合执法队完成了现场勘验和询问笔录。目前案件正在依法依规推进。经查,惠州市热点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曾雪科、桦耀木业(惠阳)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天盛嘉禾咨询服务中心存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和经济纠纷,里面涉及人员复杂,目前已法院针对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做出强制执行判决。若投诉人与相关公司存在经济纠纷,建议尽快通过法院起诉解决。违法建筑认定依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许可法》《建筑法》等。我镇执法人员一直按照“依法行政、文明行政”的原则为人民服务,始终以昂扬的姿态和强大的干劲保证各类惠企惠民政策落实落地,为优化辖区内营商环境不断努力,始终为“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的目标务实进取,苦干实干。您可致电我镇执法队(0752-3666927)咨询处理情况。承办单位: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人民政府
2023-11-14 09:05:3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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