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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举报广东中科奥迅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恶意拖欠应付款项 投诉单号 31231117174807139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1-17 17:48:07.0 答复时间 2023-12-07 10:54:3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李俊玲(女)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举报广东中科奥迅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恶意拖欠应付款项 诉求内容:1、举报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与该合作公司广东中科奥迅教育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香添圳,电话:158****4451,158****8618),2023年6月5日由广东中科奥迅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罗丽霞135****5208 陈瑜178****8070)带领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带队领导叶雄,电话:135****0878)入住石家庄高新智选假日酒店进行业务学习,至2023年6月10日退房,共五天,该单位和企业在入住期间多次使用酒店会议室和在酒店餐厅就餐,共计消费37400元,离店后直至2023年11月17日仍未收到单位或企业的转账付款,期间多次催款都以各种理由忽悠,拒绝支付,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和广东中科奥迅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违反了党中央八项规定,这样的行为就是想违反党中央指示和精神,以党政培训之名行旅游之实,败坏广东省惠州市市政班子名誉。现举报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和广东中科奥迅教育股份有限公司,扰乱惠州的营商环境,应严厉打击,望惠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力量开展专项行动,为我方追讨应收账款。 2、举报广东中科奥迅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实际经营地于注册地不符,该公司的注册地:惠州市江北文昌一路7号华贸大厦1单元9层11号,而实际经营地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华贸大厦2号楼1408室与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金世界花园怡景苑A座16b。该公司从事干部党政培训、业务能力提升的培训活动;合作对象均为惠州市政府各职能机构单位的公职人员,拖欠各省市酒店的房款未结清,该公司自身存在违法行为,请问如何有资格带领政府各职能机构的公职人员培训学习,提升及增强业务能力,培训归来的政府各职能机构公职人员如何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如何能更好的对人民负责,为人民群众服务,消除社会隐患? 现责请政府相关执法单位从严从速尽快处理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该公司依法经营,为惠州市的营商环境净化过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七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023-11-17 17:48:07.0
诉求附件 实际经营地不符证据.doc 其他证据.doc 广东中科奥迅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对公账单 2.png 跟中科员工的聊天截图.doc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举报广东中科奥迅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恶意拖欠应付款项事项,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已转由我区组织部门处理,经调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针对市民所反映的问题,我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我区管委会与广东中科奥迅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培训合同的约定,本单位在培训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是支付到广东中科奥迅教育股份有限公司;而在培训期间在石家庄高新智选假日酒店产生的相关食宿、场地租用等费用是由广东中科奥迅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与其进行对接并且支付的;随后我工作人员致电该市民,向其传达该情况,并表示我单位正在积极协调处理中,会继续跟进并与其保持沟通。12月6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市民以上调处结果。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巽寮综治中心
2023-12-07 10:54:3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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