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阳区人社局答复与实际不一致 | 投诉单号 | 31231202162358747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2-02 16:23:58.0 | 答复时间 | 2023-12-04 16:29:29.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阳区人社局答复与实际不一致
诉求内容:我于10月20日拨打惠阳区社保局咨询电话3371101,咨询我父亲已年过60,在惠阳区正常缴纳社保,现在失业,在户口所在地(湖南)已经办理了城乡居民退休的情况下,如果在户口地退保能否领取失业金,得到的明确答复是只要提供退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证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现在我父亲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保,在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手续时,工作人员告知我父亲有正常状态失业待遇享受记录,无法申领失业金。惠阳区人社局答复与实际办理不一致,导致我父亲既无法申领失业金同时缴纳的社保也无法办理转移,希望刘书记能责成社保局解决上述问题。
2023-12-02 16:2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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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阳区人社局答复与实际不一致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局养老失业股收到您的信件后,马上跟您电话联系,已于2023年12月4日电话告知您,您父亲王新旺于2023年9月10月多次申请失业保险金,因您父亲在湖南永州市祁阳县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而被终止失业保险金。根据人社厅函[2023]125号《关于失业保险金发放经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失业人员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经办机构停发失业保险金。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除外。您表示知悉。如有疑问请致电养老失业股:3371101。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惠阳分局
2023-12-04 16:29: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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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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