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反映马安镇政府书记戴新辉副书记黄伯兴包庇新群村委会书记吕勇国违规操作的答复 ”说明 | 投诉单号 | 31231207131834106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2-07 13:18:34.0 | 答复时间 | 2024-01-22 15:17:2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反映马安镇政府书记戴新辉副书记黄伯兴包庇新群村委会书记吕勇国违规操作的答复 ”说明
诉求内容:2023-12-05 10:28:47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在“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就本人反映马安镇政府书记戴新辉副书记黄伯兴包庇新群村委会书记吕勇国违规操作一事进行回复,本人表示不服。
理由有:
一、马安镇人民政府在回复答非所问,完全不服责任。本人反映马安镇政府书记戴新辉副书记黄伯兴包庇新群村委会书记吕勇国违规操作问题,马安镇政府在处理、答复方面应该采取回避,但没有采取回避,即马安镇政府答复有失公平,不可信赖,有“左手查右手,包庇纵容”之嫌疑。
二、本人于2023-11-08 03:10:45在“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提交材料的第二天就遭到马安镇政府书记戴新辉、副书记黄伯兴动用公权力实施打击报复。当天8日上午,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在没有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对本人作出惠城公马安 行罚决字[2023]3177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本人作出了行政拘留五天。
惠城区分局对本人的治安拘留有着明显打击报复迹象。惠城区分局作出治安拘留的依据是本人在2023年10月20日上午党员和村民代表联席会议发放新群村村委书记吕勇国及其他村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的资料。本人会上发放资料距离作出治安拘留有17日。本人依法履行村民代表应有的权利及责任,在马安镇新群村委会并非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也没有造成“会议中断”后果。
三、2023年10月20日上午党员和村民代表联席会议顺利通过决议对村聘用人员进行解聘,实质是村委会书记吕勇国排除异己,打击报复不同意见的村民(村民代表、村干部)的做法,掩盖村干部违法乱纪问题,以方便继续把持基层政权,胡作非为。
马安镇政府长期以来都存在对新群村自治组织管理上失责失察,某些领导纵容包庇村委会书记吕勇国实施违法乱纪行为,损害新群村群众利益。恳请上级部门给予调查处理。
长期以来,马安镇政府没有依法履职关切新群村村民频繁反映村干部违法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具体相关线索请见附件,或致电联系本人提供。】
2023-12-07 13:18: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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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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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反映马安镇政府书记戴新辉副书记黄伯兴包庇新群村委会书记吕勇国违规操作的答复 ”说明】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市民所称的会议问题:
该会议召开时均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开展,镇驻村团队工作人员在现场列席会议,协助新群村开展党务村务工作;
二、关于对新群村聘用干部解聘事宜:
因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察组反馈和惠城区纪委监委监察意见书意见,结合区组织部对村两委届中考察结果、民主测评情况及近期新群村村民大量信访诉求意见,为了新群村长远的经济发展,经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实施,对村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小组长的工资补贴进行下调,对村聘用人员进行解聘。
三、关于市民受行政处罚的相关问题:
对于何湘行政处罚决定书(惠城公(马安)行罚决字[2023]317793号)中显示:“2023年10月20日由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
2024-01-22 15:1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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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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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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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338
留言时间:2024-01-25 20:5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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