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金宝山庄南区管道煤气 | 投诉单号 | 31231228150831098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2-28 15:08:32.0 | 答复时间 | 2024-01-08 11:38:3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温金荣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金宝山庄南区管道煤气
诉求内容:小金口街道办金宝山庄管道煤气施工已经完成过半。但南区还有一大片区域却没动静了。请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把惠民工程做到底。我们住在同一个小区,应该不会不同对待吧?老区管道煤气有计划吗?
2023-12-28 15:0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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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金宝山庄南区管道燃气】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本次政府高层“瓶改管”项目包含金宝山庄9-29栋,1-8栋未在范围内。
一、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本)第十条“新建燃气管道设施在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并且属于建设项目使用部分的,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其余部分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投资”之规定,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应当由建设单位投资,规划红线范围外由燃气经营企业投资。
如金宝山庄1-8栋小区业主希望使用管道天然气,需自行承担小区红线内天然气管道建设费用。
二、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小区内建设燃气管道需要通过50%及以上业主同意。为帮助小区使用管道天然气,我公司制定了以下报装政策:当报装户数(愿意缴费户数)达到50%时,我公司接受小区燃气工程建设申请,每户按照公式(每户缴纳款项=小区工程款总金额/小区总户数+容量气价)缴纳工程建设费用,剩余未报装用户的工程建设费用由我公司垫付,其他业主愿意报装时再缴纳工程建设费用至我公司。
三、建议小区物业或热心业主牵头组织燃气报装登记工作。当报装率达到50%时,请拨打我公司服务热线0752-2691999申请报装,我公司将受理申请并开始进行相关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待小区业主交完款项后,我公司再安排施工、竣工通气等工作。我公司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承办单位: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2024-01-08 11:38: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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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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