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删除收藏
标题 高速交警执法不规范 投诉单号 31240219103604980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2-19 10:36:04.0 答复时间 2024-02-23 15:02:43.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温金荣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高速交警执法不规范 诉求内容:2024年2月12日13:40分,我开车带着近80的父亲去惠州游玩,感受到惠州人的热情。返回广州时在广惠高速52公里处,因老人有老年痴呆症,坐在最后一排不慎把手机掉落到后备箱处,一直着急叫我停下车找手机。因父亲年迈已高,思想是糊涂的,不知道是掉在惠州酒店还是车后。见老人着急,我 开启双闪灯靠边停车,然后打开后备箱去看下有没有,不到一分钟交警巡逻的朱德锋和肖光 来到。询问情况我把实际情况告知,并表示很快就会离开,但是交警坐在车上未下来就开了罚单。告知我要在后方放置警示标识。但我停车不需要一分钟,如果去后方150米放置警示标识才会增加安全隐患。我能理解交警的执法是为了安全,但是在这种特殊情况这样处理我觉得不规范也不体谅民情,交警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老百姓应该是维护安全秩序。我觉得不合理。交警执法也是和我一样的靠边停车,也没有放置任何安全提醒标识。也存在违法行为。而且不到一公里处就有个惠州本地车也是靠边停车,我不知道是不是也是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罚,还是采取了双标。请领导部门明察还一个公平。
2024-02-19 10:36:04.0
诉求附件 惠州2.jpg 惠州1.jpg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高速交警执法不规范】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2024年2月12日13点35分许,辖区交警部门执勤民警巡逻至广惠高速52公里100米(广州方向)处,发现一辆车牌号码为鄂CMA**3牌号小型专用客车停放在应急车道;执勤民警按规范将该车辆拦停后上前查看,发现该车辆驾驶员站在车后打开车尾门正在翻找东西,车辆后方未放置任何警示标志。因当时该路段车流量大,非常危险,执勤民警打开警灯双闪示警,提醒驾驶员刘先生迅速撤离至安全地点,告知其车辆确实需要在应急车道上临时停放的,应在其车后150米处摆放警示标志,且人员不能站在车后打开尾门翻找东西,存在安全隐患。执勤民警随即告知驾驶人,驾车实施“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违法行为将被作出罚款200元扣3分处罚,同时告知其本人留意来往车辆,安全迅速撤离现场。违法事实存在,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另撤离现场后,执勤民警巡逻未发现前方一公里存在其它违规停放车辆。非常感谢您对交通管理的监督和建言,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承办单位: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02-23 15:02:43.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