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州市政府为何没有执行国家“空置房”收费政策 | 投诉单号 | 31240410144749185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4-10 14:47:49.0 | 答复时间 | 2024-04-19 14:12:3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市政府为何没有执行国家“空置房”收费政策
诉求内容:刘书记,您好。
目前,国家已经制定了空置房区别收费政策,减免广大业主费用缴纳,在我们大家都处于生活压力、工作压力、挣钱压力困境下,惠州各物业小区依然对“空置房“收缴全费。这种做法是与国家政策相违背的,提请惠州市政府、惠州市房产局为惠州广大市民减轻压力着想,落实国家“空置房区别收费政策”,为老百姓做点实际事务。谢谢。
2024-04-10 14:47: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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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31240410144749185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目前,惠州市暂无空置房可减免物业费的相关政策和文件,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之规定,建议市民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交纳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
4月16日工作人员已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您处理结果。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4-04-19 14:1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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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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