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政府部门包庇违建行为 | 投诉单号 | 31240513195228836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5-13 19:52:29.0 | 答复时间 | 2024-05-20 18:11:39.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政府部门包庇违建行为
诉求内容:刘书记您好,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看来信。在非常无助的情况下不得已求助您,希望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
事情:龙门县龙华镇沙迳香溪小学前校长一家(钟*森、张*连、钟*斌)在未得到建房部门、自然资源局的同意下私自建房,此违建行为,政府不仅没按相关文件处理,还一直以各种理由冷处理。政府的行为与国家推行耕地保护政策相悖,没有保护好1.8亿亩耕地,触碰耕地红线。
相关部门回复:
一、(图一、二)政府认定此地是农村宅基地,但即使是宅基地,建房是否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通过后才能建房?请问现在建房是随意可建?随地可建?
二、(图三)龙门县自然资源局查实此地是属于违法违建,并下发整改督办批文给政府,要求在2024年1月整改完毕,然而当地政府到至今仍然没处理违建行为,而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每次上诉到相关部门,龙华政府总有一套说辞把事情压下去。这做法是否合规?
此做法让人不得不怀疑是否存在包庇?为什么其他违建行为一经查实马上拆,而这家人的违建却可以在政府的说辞下继续建?
恳请刘书记可以公平公正地处理、调查此件事 ,给人民一个合法合理的解释。谢谢
2024-05-13 19:52:29.0
|
||
| 诉求附件 |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政府部门包庇违建行为】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的张某莲等未经批准建房问题,经了解,此地属于农村宅基地,该房屋于2012年前建设。针对龙门县自然资源局的督办通知(龙自然资土执函〔2024〕4号)反映的张某莲未经批准擅自在香溪村钟屋村占用土地建水池及楼梯问题,目前我镇正在依法依规开展查处工作,不存在包庇违建行为,相关查处结果会及时反馈给您。联系电话:0752-7360006,承办单位:惠州市龙门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2024-05-20 18:11:39.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