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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惠东县大岭街道执法队长曾国权违法乱纪充当保护伞的举报 投诉单号 31240704015208160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7-04 01:52:08.0 答复时间 2024-07-23 18:37:1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黎炳盛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惠东县大岭街道执法队长曾国权违法乱纪充当保护伞的举报 诉求内容:诉求 1.地点:惠东县大岭街道洪发二路,绿贝尔幼儿园旁 2.请求拆除大岭街道占用耕地违法建筑1300平方恢复耕地原状。 3.请求对该违建给予《土法管理法》占用耕地罚款 4.请求调查大岭街道执法队长曾国权充当保护伞违法乱纪行为 举报事实与理由 1.惠东县大岭街道绿贝尔幼儿园旁,占地500平方,属于耕地用地,自2023年开工,以被大岭国土所占用耕地立案停工并且发放告知拆除通知书。 2.2024年5月,大岭执法队长曾国权利用五一放假期间,疯狂抢建,短短几天时间已倒制2层楼板(含夹层)建筑面积达1300平方。 3.大岭执法队长曾国权利用仅有的权利,为他人排除万难谋取巨大利益,该土地已被大岭街道与大岭国土所按照新增占耕用地立案停工,五一假期期间疯狂抢建后,曾国权对该土地违建不闻不问甚至不做出处理。 4.该土地性质为耕地且无国土批文立项,应该按照《土地管理法》罚款,占用耕地每平方800元以上一平罚款并且拆除占用耕地违章建筑,该执法队长曾国权严重渎职,不但没罚款并且在假期内抢建达1300平方。 综上大岭街道执法队长曾国权在明知该违章建筑已下发拆除通知书情况下,扭曲当地政府形象,为求个人利益,将仅用的权利发挥极致。严重偏离当地政府的公平公正公开。为此,现恳求您们查明事实,对利用严重渎职,违法乱纪人员绳之于法
2024-07-04 01:52:08.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3124070401520816001】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该地位于大岭街道沙梨园社区绿贝尔幼儿园旁,建房当事人为卢某强、卢某辉、卢某吉,于2023年12月初开始动工建设。目前已建一层,占地面积约180平方米,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为工业用地。经大岭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核查,当事人未经批准,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占地建房,属违法用地行为。现街道执法办已对脚手架及外围一部分进行拆除并采取固化等行动。同时,大岭自然资源所已上报县局相关部门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正在落实行政执法程序。关于请求调查大岭街道执法队长曾国权充当保护伞违法乱纪行为,可向相关纪检部门反映。市民如需咨询或反映相关情况,可直接致电街道执法办(电话:8901662)及大岭自然资源所(8130577)。7月19日,大岭自然资源所致电您,您电话关机。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大岭街道办
2024-07-23 18:37:1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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